论权力人多少可以分成两派,两种看法:派是偏重在社会冲突方面,另派是偏重在社会合作方面;两者各有偏重,所看到不免也各有不同地方。
从社会冲突方面着眼,权力表现在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间主从形态里。在上是握有权力,他们利用权力去支配在下,发施号令,以他们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行动。权力,依这种观点说,是冲突过程持续,是种休战状态中临时平衡。冲突性质并没有消弭,但是武力阶段过去,被支配方面已认输,屈服。但是他们并没有甘心接受胜利者所规定下条件,非心服也。于是两方面关系中发生权力。权力是维持这关系所必需手段,它是压迫性质,是上下之别。从这种观点上看去,z.府、甚至国家组织,如果握有这种权力,是统治者工具。跟下去还可以说,z.府、甚至国家组织,只存在于阶级斗争过程中。如果有天“阶级斗争”问题解决,社会上不分阶级,z.府、甚至国家组织,都会象秋风里梧桐叶般自己凋谢落地。——这种权力们不妨称之为横,bao权力。
从社会合作方面着眼,却看到权力另性质。社会分工结果每个人都不能“不求人”而生活。分工对于每个人都有利,因为这是经济基础,人可以较少劳力得到较多收获;劳力是成本,是痛苦,人靠分工,减轻生活担子,增加享受。享受固然是人所乐从,但贪这种便宜,每个人都不能自足,不能独善其身,不能不管“闲事”,因为如果别人不好好安于其位做他所分工作,就会影响自己生活。这时,为自己,不能不干涉人家。同样,自己如果不尽其分,也会影响人家,受着人家干涉。这样发生权利和义务,从干涉别人方面说是权利,从自己接受人家干涉方面说是义务。各人有维持各人工作、维持各人可以互相监督责任。没有人可以“任意”依自己高兴去做自己想做事,而得遵守着大家同意分配工作。可是这有什保障呢?如果有人不遵守怎办呢?这里发生共同授予权力。这种权力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愈复杂,这权力也愈扩大。如果不愿意受这种权力限制,只有回到“不求人”境界里去做鲁滨生,那时才真顶天立地。不然,也得“小国寡民”以减少权力。再说得清楚些,得抛弃经济利益,不讲享受,象人猿泰山般回到原始生活水准上去。不然话,这种权力也总解脱不。——这种权力们不妨称之为同意权力。
这两种看法都有根据,并不冲突,因为在人类社会里这两种权力都存在,而且在事实层里,统治者、所谓z.府,总同时代表着这两种权力,不过是配合成分上有不同。原因是社会分化不容易,至少以已往历史说,只有合作而没有冲突。这两种过程常是互相交割,错综混合,冲突里有合作,合作里有冲突,不很单纯。所以上面两种性质权力是概念上区别,不常是事实上区分。们如果要明白个社区权力结构不能不从这两种权力怎样配合上去分析。有社区偏重在这方面,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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