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准死亡时,就是处在不能称为善或不善情况下。们绝对不能责怪任何人做那个决定。这不是种恶业,它只是希望避免痛苦而已,这正是切众生基本愿望。另方面,这也不是特别善业,……这不能算是结束生命愿望,而是结束痛苦愿望。因此,它是无记业(中性行为)。
如果们所照顾临终者,要求们拿掉维生系统,们该怎办?卡卢仁波切说:们也许无法挽救病人生命,们也许无法解除他痛苦,但们要以最清净心,尽们最大力量。不管们做什,即使最后没有成功,都不能被看成是恶业。
如果病人要求治疗者拿掉维生系统时,会让治疗者处在困难地位,因为直觉也许会告诉他们:「如果这个人还装上维生系统,他就会死。」业报决定于治疗者动机,因为治疗者是在剥夺某个人继续活下去方法,即使那是病人叫们这做。如果治疗者基本动机直是要帮助和利益那个人,并解除他痛苦,那这种心态似乎不会产生什恶业。
选择死亡
前面引用过九九零年盖洛普民意测验显示,百分之六十六美国人相信,个人如果处在极端痛苦情况下,又「没有改善希望」,就有自己结束生命道德权利。在荷兰,据估计每年就有万人选择安乐死。帮助他们死亡医生,必须证明这是病人所同意,他与病人充分讨论各种方案,并且曾经咨商另位医生,提供其意见。在美国,这个题目很热门,有本书清楚地描述当人们到疾病末期时,有什方法可以z.sha,这本书顿时成为畅销书,也有人开始推动「主动安乐死」或「协助死亡」合法化。
如果安乐死合法化,会有什事情发生呢?许多人担心,被视为末期病人,特别是极端痛苦人,也许会选择死亡,即使是他们痛苦也许有办法处理,他们生命也许可以长些。另些人担心,老年人也许会觉得他们有死责任,因为选择死可以减轻家人压力,节省家人金钱。
许多为临终者工作人觉得,高水准临终关怀可以回答安乐死请求。当她被问到立法中安乐死问题时,罗斯医师回答:「觉得,制定这种法律实在是件令人伤心事。认为,每个人应该运用自己判断,克服对死亡恐惧然后,们就能够尊重病人需要,倾听他们意见。」
人们对死亡恐惧是难以忍受,心神慌乱,这是毫无意义。佛法提供死亡不同态度,而且赋予它目。Guru喇嘛指出:你痛苦来自你业,无论如何,你都必须在这世或其他世承受业果,除非你能找出净化业力方法。因此,佛教认为这世你幸得人身,有能力以比较好方式来承担,你就应该去经验业报;这胜于轮回到无助到(如畜生)时再来承受,那时候痛苦可要大得多。
依据佛法,们必须尽切可能来帮助临终者处理他们面对衰竭、痛苦和恐惧,并提供爱支持,让生命结束变得有意义。伦敦圣克里斯多福临终关怀医院(St.ChristophersHospice)创办人桑德斯说:「在们病人中如果有人要求安乐死,那就表示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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