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才是反m;主。
个国家可以采用何种形式配额,取决于其实行选举制度。在英国650个选区中,每个选区都有名下议院议员。议员选举时使用简单多数制,即得票最多候选人进入议会。由于每个选区只有名候选人,因此在简单多数制下,全女性候选名单实际上是唯可行纠正男性偏见方法。
瑞典使用是政党名单制。在这个制度下,每个选区都由组按比例代表制分配议员作为代表。每个政党为每个选区列出候选人名单,按候选人优先顺序排列。个政党得到选票越多,从名单中选出代表该选区候选人就越多。候选人排名越低,其赢得席位可能性就越小。
1971年,瑞典国会议员中只有14%是女性。[29]社会m;主党决定尝试缩小这种差距,于1972年率先建议各选区应该将“更多女性”列入选举名单。[30]到1978年,又发展为建议名单反映女性党员比例,再到1987年,具体提出40%最低目标。这些措施都没有对女议员当选人数产生显著影响:你可以列出个50%是女性名单,但如果所有女性都排在最下面,她们就不太可能赢得席位。
所以在1993年,社会m;主党引入所谓“拉链式”配额。必须提出两份名单:份是男性候选人,份是女性候选人。然后,两份名单被“拉”在起,就得到个男性候选人和女性候选人交替出现名单。在随后1994年选举中,女性代表人数上升8%,[31]而且从那以后从未低于40%[32](但由于未实施性别配额制右翼政党获得越来越多投票,女性在议会中比例直在下降)。
与此相比,韩国提供个很有启发性例子,说明选举制度这种看似与性别无关架构,实际上能对女性代表产生重大影响。韩国实行是混合选举制度,约18%议席通过比例代表制分配,[33]其余议席与英国议会运作方式相同:在单成员选区通过简单多数制选举产生。这两套选举制度都使用女性代表配额。
在2004年选举中,比例代表制女性配额从30%增加到50%,女性在韩国议会中代表人数增加1倍多。这听起来已经很不得,但毕竟此前女性占比很低,而且,尽管各党派或多或少地坚持在比例代表制系统中采用性别配额,但在单成员选区则是另回事。在这点上,30%候选人应该是女性,但在最近选举中,女性只占新国家党7%和m;主统合党10%。如果遵守单成员选区和比例代表制配额,韩国议会中女性比例将达到33.6%左右。而目前女性代表比例为15.7%。
不难看出为什这两种制度在遵守配额方面存在如此明显差异:简单多数制和单成员选区选举制度是种零和游戏。[34]赢家通吃切。因此尽管在宏观层面上,这种制度下全女性候选名单是对不公平制度种纠正,但在微观层面上,肯定会让人感到不那公平——尤其是对那些甚至不被允许竞争特定男性而言。
这是两位被否决工党候选人——彼得·杰普森和罗杰·戴斯-埃利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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