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备,必须因材授任,廉士不定就是万能之才。曹操进步以管仲为例,说明不定非得是廉士才可以使用。管仲年轻时贫困,同鲍叔牙合伙经商,等到分财利时,管仲欺鲍叔牙而多取,因此得个不廉之名;后事齐公子纠,又曾谋害小白(齐桓公)。但齐桓公不嫌管仲有不廉之名,也不计较他曾经谋害过自己,仍任用他为相,终于称霸诸侯。曹操想成就齐桓公那样大业,于是怀着急切心情问道:现在天下难道没有像姜子牙那样身穿粗布衣服、怀有真才实干而在渭水之滨垂钓人吗?没有像陈平那样蒙受“盗嫂受金”污名而还没有遇着像魏无知那样举荐人吗?曹操要求左右僚属帮助他发现那些因身处贫贱、地位低下而被埋没人才,只要有才能就可以推举,他都可以加以任用。曹操在这里明确提出“唯才是举”方针,这实际上是他生在用人问题上所贯彻总方针。
建安十九年(214)十二月,曹操又下道求贤令,令文说: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这道令着重提出德行和才能、作为往往不能兼具问题,要求人事主管部门不要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缺点也不能废置不用,这样,有才能人就都会得到发挥才能机会,官府也不会有旷废事。曹操在这里再次提到陈平。据《史记·陈丞相世家》,陈平由魏无知推荐给刘邦,刘邦任命他为都尉,典护诸将。后来周勃、灌婴等谗毁陈平,说他家居时曾私通嫂子,当都尉后又接受过诸将贿赂。刘邦就此责备魏无知,魏无知说:“现在楚汉相争,最需要是人才,向您推荐就是人才。陈平才能对国家是很有用处。只要才能对国家有用,盗嫂受金又算得什呢?”
刘邦觉得有理,于是更加重用陈平,终于成就大业。曹操同时提到苏秦。苏秦是战国时纵横家,曾说燕、赵、韩、魏、齐、楚六国联合抗秦。后秦从中破坏,六国约解,齐伐燕,攻取十城,苏秦又说齐王,使齐归还燕十城,齐人因此说他卖国,说他反复无信。曹操认为,陈平虽没有敦厚品行,苏秦虽并不守信用,但他们个辅佐刘邦奠定帝业,个救助弱小燕国,其才能还是可堪大用,从而有力地说明“士有偏短”也决不能废置不用道理。
第三道求贤令发布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八月。令文说: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这道令又明确提出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即使不仁不孝也“勿有所遗”问题。令文例举历史上些出身微贱、名声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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