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罪犯经济状况,大明例赎分成三种:无力、有力、稍有力。无力者,依律执行;有力者,输纳米谷来赎刑;稍有力者,可以用劳役折银方式赎刑。
具体如何折算,如今已不可考。不过在《在京纳赎诸例图》里有这个数据:判徒刑三年,如选择运送石灰劳役,工作量要折够三十七两八钱;判杂犯死罪,运送石灰劳役则要折够五十七两六钱。
【注释】
《在京纳赎诸例图》:《大明会典》卷176《五刑·赎罪》收录明代z.府对赎刑详细规定,其中,《在京纳赎诸例图》列有针对笞、杖、徒、流罪、杂犯死罪等刑赎罪适用数目,包括做工、纳米、运灰、运砖、碎砖、运水和炭、运石等不同种类,并且,若是年老有疾病不能做工,可折钱缴纳。有项目空缺,表示不适用于赎刑,如流罪与杂犯死罪,不能以“老疾折钱”来赎。
图二·3《在京纳赎诸例图》,来自《大明会典》
。
婺源县、二把手态度如此明确,按说俞辛宇、程济算是撞到枪口上吧?
没想到,金知县和马县丞研究下,发现这枪还真是不好开。
俞、程两人罪行无可争议,不过他们违反是保龙禁令。该禁令属于地方法规,违法者罪名可大可小。从重判个“煽惑民众”,可至徒刑或流刑,如果想往死整,弄个绞刑也不太难;从轻判话,个“违禁凿山”,打上几板子也就完。
按照婺源县本意,自然是判得越重越好。可大明各级z.府司法权限,限制很严格。知县权限,只到笞刑或杖刑;再重点徒、流二刑,就得提交徽州府来判;若是死刑,还得送京里请三法司来定夺。
这是在京城价格,地方上价格会更便宜。最重杂犯死罪,几十两银子也就赎完,杖刑自然罚得更少。这些银子对穷人家来说,是倾家荡产数字,可对开灰场囤户来说,根本只是毛毛雨。
咱们现在大概能明白金汝谐尴尬。如果轻判俞、程二人,起不到真正意义上惩罚效果;如果重判,自己官声怕是要受损。
金汝谐是浙江平湖人,新科进士,刚刚外放到婺源这里做知县。他在朝中有人关照,当知县只是刷个资历,自然要以求稳为主。
最后,还是积年县丞马
从金汝谐立场来看,他绝不肯把这件案子上交。交徽州府,上司肯定会想:谭昌言在位时,保龙令执行得妥妥当当,怎你上任便出这大娄子?俞、程二犯固然可恨,你管理能力是不是也得商榷下?
上任*员干得太好,搞得现任压力巨大。金汝谐希望这事别闹得太大,县衙处理就完。
以知县权限,顶格处理,最多判个杖百。当然,如果这个判决得到认真执行,俞、程二人肯定也吃不消,会被活活打死。偏偏大明律有规定,犯人有权赎刑,用缴纳罚款方式抵扣刑罚。
赎刑分成两种。种是“律得收赎”,即法律里有明确规定赎刑金额,并且不能赎全罪。比如你判杖三十、徒两年,你可以交钱把徒刑赎,但杖刑不能免;还有种是“例得纳赎”,可以赎买全罪,点不用受苦。
毫无疑问,俞、程肯定会采用“例得纳赎”方式来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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