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血淋淋地方生态。
尽管利用种种手段,王叙家田地还是不能全部避税。他继续贿赂主事,把自家二十亩上好水田,在档案里全改成盐碱地,直接篡改土地等级,原本是重则,这下子变轻则——此谓“埋没”。
王叙觉得不放心,又托人在京城找个本乡籍贯进士。那位虽未释褐授官,但已有资格享有减免赋役特权。他把自家五亩田地托献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税——此谓“诡寄”。
王叙想想,光是避税赋还不成,徭役也挺讨厌,得想办法避免。
按照大明规矩,每户人家,都要按照丁口数量分等,多者上户、中户,寡者下户。上户派出应役丁口,要比中户多,中户又比下户多。
主事收贿赂,拍脑袋,有主意。
明代土地交易,如果是两人私下买卖,签地契叫白契。这个交易上报给衙门,由官府验证后盖印,才算具备法律效力,叫红契。
主事告诉王叙,你不是从杨七那儿买五亩地吗?你们俩先签个白契,别着急上衙门办手续,先留在他名下。这样衙门里没记录,黄册和鱼鳞图册自然也不必改——此谓“全不过割”。
王叙还从郑八那儿买十亩地,刚给其中半地办红契。主事说另外半先别办,你跟郑八说声,让他还接着耕种,定期给你交租子就成——此谓“包纳”。
王叙说:“还有几十亩地,没买卖过,这咋办?”主事说这也好办,你假装把部分田地卖给刘九,或者从高十那儿买田时候收田不收粮,补个假手续,把零头抹,叫“有总无撒”——这个“撒”,是撒数,在明代财政术语里是小数意思——这种手段,叫“悬挂掏回”,也叫“虚悬”。
在各方有力人士帮助下,王叙先把自己两个儿子分出去,分列在不同甲里。个大家分裂成三个小家,户口等级立刻就从上户变成中户——此谓“挪移”。
可王叙仍旧不死心,又缠着里长,在黄册上硬把自家“中户”改成“下户”,让服徭役人数字进步变少。里长说改好办,但每里每年应役人数是固定,你改成下户逃过去,怎办,总不能拿自己家人填吧?
两人琢磨下,里长大笔挥,把本来丁口极少高十家,从下户改为上户。
高十听不
户房般会有专门书手和算手。书手负责誊写档案记录,算手负责计算,把账簿调整做平。这些人都是当地人,家里世袭做这桩勾当,彼此之间关系密切。由这些亲自接触账目与档案人配合,天衣无缝。
后湖驳查时候,监生不可能去询问每户具体情况,他只看里册数字有无出入,只要比对无误,就直接核验过。王叙这操作,可以安全过关。
有人可能要问,这明显对卖家来说不合算,怎会答应?再说如果卖家反悔怎办,王家和他们之间都是白契,并不受法律保护啊?
很简单啊,打到他们服软为止。
王叙家有两百亩地,钱定不少,他们随便找十来个护院闲汉,往杨七、郑八、刘九、高十家边上站。四户人纵然不愿意,也只能忍气吞声,否则在本乡无法立足。白契这种东西,虽然法律上没效力,可被拳头大人拿在手里,样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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