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独步逍遥 >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 第九章 该让什么样的人物登场?

第九章 该让什么样的人物登场?(4 / 8)

称、只用第三人称写小说,几乎过去二十年。真是漫长岁月啊。

个人称切换,何以竟需要如此之长时间?确切理由连自己也不清楚。其他姑且不问,恐怕有点是运用第人称“”来写小说,身体和精神已经习以为常,所以转换起来自然要耗时费力。这在而言,与其说仅仅是人称变化,不如说得夸张些,更接近于视点变更。

好像属于那种不管是什事情,要改变它推进方式,总得耗费许多时间性格。比如说给登场人物起个名字,都会思考许久也起不好。像“鼠”啦“杰”啦这类绰号倒罢,但正儿八经名字却怎也起不好。为什呢?您要是问也不太清楚,只能回答:“因为给别人起名字,实在感到害羞。”也说不好,就是觉得像这样人竟然随意赋予别人(哪怕是自己编造出来虚构人物)姓名,“未免有些假惺惺”。或许从开始,就觉得写小说这种行为令人害羞。写起小说来,简直就像把心灵赤裸裸地曝露在睽睽众目之下,令十分羞赧。

总算能给主要人物起名,按作品来说是始自《挪威森林》(九八七年)。就是说在此之前最初八年里,基本直用无名无姓登场人物,用第人称来写小说。细想想,这样写小说就等于直在为难自己,硬把繁琐曲折规则强加给自己。可当时却不以为意,满心以为本该这样,坚持下来。

然而随着小说变得更长更复杂,出场人物再无名无姓话,连也感到束手束脚。出场人物数目大增,而且还无名无姓,这样来势必会产生混乱。于是只得放弃坚持,横下心来,写《挪威森林》时便断然实施“起名作战”。虽然实属不易,但还是闭眼咬牙,豁出去。自此以后给出场人物起名,就不再是苦差事。如今更是信手拈来,顺顺当当就能起个合适名字。甚至还写像《没有色彩多崎作和他巡礼之年》那样,主人公姓名本身就成书名小说。《1Q84》也是,从女主人公被赋予“青豆”这个名字刻起,情节便像突然得到动力般,朝前涌动起来。在这层意义上,名字成小说中十分重要因素。

就像这样,每当写新小说时,就设定两个具体目标,大多是技术性、肉眼可见目标,心想:“好,这次来挑战下!”喜欢这样写法。解决个新课题,完成桩此前做不到事情,就有种真实感,觉得自己作为作家又成长丁点儿,就好比级地爬梯子。小说家妙处就在于哪怕到五六十岁,这样发展和革新仍然可行,没有年龄制约。如果是体育选手,大概就不可能这样吧。

小说变成第三人称,出场人物增加,他们各自有姓名,故事可能性便愈加膨胀开去。亦即是说可以让不同种类、不同色调、拥有种种意见和世界观人物登场亮相,可以描写这些人之间多种多样瓜葛和关系。而且最为美妙,还是“自己几乎可以变成任何个人”。在用第人称写作时,也有过这种“几乎可以变成任何人”感觉,不过改为第三人称后,选择范围下子更宽广

使用第人称写小说时,在多数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全文免费阅读,讲述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没有看过前传《凡人修仙传》的书友可以先去看看,不过也并不影响本书的阅读体验。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最新小说: 沉默的永和轮 穿成虫族对照组的渣雄虫 遗世话晴秋 oh~这该死的兄弟情 我养的纸片人超好氪 嫁了一个老皇帝 平生相见即眉开 维持女配的尊严 谨遵医嘱 未完成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