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下,是把主人公(或是叙述者)“”草草当成“广义可能性自己”。那虽然不是“真实”,但换个地点换个时间话,自己说不定就会变成那副模样。如此这般地不断分枝,也在不断分割着自己。并且把自己分割后再抛入故事性之中,来检验自己这个人,确认自己与他者(抑或与世界)接触面。对最初那个时期来说,这种写法是相称。而且喜爱小说多是用第人称写成。
比如菲茨杰拉德《不起盖茨比》也是第人称小说。小说主人公是杰伊·盖茨比,但叙述者却始终是个叫尼克·卡拉韦青年。(尼克)与盖茨比之间接触面在微妙又戏剧性地移动,菲茨杰拉德便通过这点讲述着自己生存状态。这种视角为故事赋予深度。
然而通过尼克视角来叙述故事,就意味着小说会受到现实制约。因为在尼克目光无法到达地方,无论发生什事情,都很难反映在小说里。菲茨杰拉德运用各种手法,来场小说技巧总动员,巧妙地化解那些限制。这样当然饶有兴味,但是这种技术性创意存在着界限。事实上,此后菲茨杰拉德再也没写过像《不起盖茨比》这种结构长篇小说。
塞林格《麦田里守望者》也写得非常巧妙,是部杰出第人称小说,不过他此后也没再发表写法相同长篇小说。大约是由于结构上制约,担心小说写法会变得“异曲同工”吧,推测。而且他们这种判断恐怕是正确。
如果以雷蒙德·钱德勒笔下马洛系列为例,这种制约带来“狭隘”反而会成为有效又亲密固定程式,很好地发挥功能(早期“鼠故事”或许有那点类似之处)。而在单部作品中,第人称具有制约壁垒,往往会渐渐变成让写作者气闷憋屈东西。正因如此,也针对第人称小说形式,从多种方向发力摇撼它,努力开辟新疆域,然而到《奇鸟行状录》时候,终于深深感到:“这就差不多是极限啦。”
《海边卡夫卡》中有半导入第三人称,最让长舒口气,是与主人公卡夫卡故事并行,中田(位奇怪老人)和星野(位稍嫌粗,bao卡车司机)故事得以顺利展开。这样来,在分割自己同时,还能把自己投影到他人身上。表达得更准确些,就是能把分割自己寄托到他人身上。这样做之后,便有更多搭配组合可能性。故事也呈现出复合性分枝,可以朝着种种方向扩展开去。
可能有人要说:既然如此,早点切换成第三人称岂不更好?那样岂不是进步得更快吗?实际上可没有那简单。虽然与性格上不太懂得变通有关,但想更换小说观点,就势必动手改造小说构造,为完成这种变革,就要有可靠小说技巧和基础体力,因此只能审时度势、循序渐进。拿身体来说,就好比是顺应运动目去逐步改造骨骼和肌肉。改造肉体可是既费功夫又花时间。
总而言之,进入二○○○年后,得到第三人称这个新载体,从而踏入小说新领域。那里有巨大开放感,纵目四望,发现墙壁不见。就是这样种感觉。
无须多言,所谓角色,在小说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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