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眼睛里充满忧郁和痛苦年轻人。
他还年轻,可是他对人生却似已比她更厌倦。
为什?
她轻轻叹口气,喃喃道:“也许应该让他死。因为并不能给他快乐……”
兰兰垂首走进来,递来方干净丝巾,赔笑道:“小姐脸洗好吧!花公子定等得快急疯。”
有时她自己想想,都觉得自己很可怕。
也许就因为她对他全不在乎,所以他才对她这样死心塌地吧!
她若真爱上他,嫁给他,他也许就会变得不在乎。
人,本就是这种如此奇怪动物。对他们已得到东西,总不知道多加珍惜,等到失去时,又往往要悔恨痛苦。
人,为什总喜欢折磨自己?
填词人虽已死,但这些词句却已不朽,所以他人也不朽。
他虽已死,但却远比很多活着人还有价值。
他死又何妨?
水并没有凉,但夜色已笼罩大地。
约会时间已过。
兰兰嘟起嘴,道:“但现在它还是和活着时同样美丽,若没有去捉它,它现在也许已经死在阴沟里,也许已被吃进蜘蛛肚子。”
她怔住,说不出话。
她不能不承认兰兰话也有道理。
这蝴蝶虽已死,但它美丽已被保存,已被人欣赏。
它生命已有价值。
残忍?
人捕杀野兽,是为野兽伤人。
人奴役牛马,烹杀牛羊,是因为这些家畜是人养育。
可是,蝴蝶——它那善良,那无辜,它为人间美丽而传播花粉,却没有想要人对它报答。
人为什还是偏要对它这残忍?
她淡淡道:“让他等,让他疯。”
兰兰眨眨眼,道:“小姐
她现在很少去想这种事,也许因为她对人生已看得太透彻,所以她无论对什事都觉得很厌倦。
她还年轻,本不该对人生看得如此透彻,本不该如此厌倦。
包围着她那些人,很多人年纪都比她大,可是他们无论对什都觉得很有兴趣,点点小事也会让他们笑个不停。
有时候她简直觉得他们太幼稚,太无聊。
望着清澈水波,她忽然想到那天坐在溪水旁那年轻人。
她并不着急,还是懒懒地躺在温水里。她知道约她人定会等。
何况,他等不等都没有关系。
虽然他很年轻,很英俊,尤其穿着那件大红斗篷时候,更如临风玉树,足以令很多少女心醉。虽然他对她体贴入微,千依百顺,将她当作女王,甚至当作仙子,不惜用尽切方法讨好她。
可是她对他并不在乎。
她无论对任何人都不在乎,无论对任何事都不在乎。
蝴蝶如此,人也样。
个人是死是活并不重要,重要是,他生命是否已有价值?
“死有轻于鸿毛,也有重如泰山”,岂非也正是这意思?
兰兰道:“小姐,水已快凉,你快去洗吧!晚上你不是还要出去吗?”
她点点头,轻轻地将蝴蝶又夹回书里。
兰兰咬着嘴唇,想想,才低着头道:“去捉它,只不过是因为它很美,很好看……”
“美”难道也是种罪恶?
为什愈美丽生命愈容易受到伤害?
兰兰又道:“其实并不想伤害它。”
她叹息着道:“你虽然不想伤害它,但它已死在你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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