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在胸前晃荡。们之间隔着群人,会儿把他挡住,会儿他又出现。穿蓝色衣服女生尖叫着,相互拥抱,哭泣;男生和他们父亲拍掌庆贺。爸爸胡子变灰,鬓边头发也减少,还有,难道他在喀布尔更高?他穿着那身棕色西装——他只有这套,穿着它参加阿富汗人婚礼和葬礼——系着那年他五十岁生日时送红色领带。接着他看到,挥挥手,微笑。他示意戴上方帽子,以学校钟楼为背景,替拍张照片。朝他微笑着——在某种意义上,那日子与其说是,毋宁说是他。他朝走来,伸手揽住脖子,亲吻额头。“很骄傲,阿米尔。”他说。他说话时候眼睛闪亮,那样眼光望着是,让很高兴。
那晚,他带到海沃德[1]Hayward,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近弗里蒙特。[1]阿富汗餐厅,点太多食物。他跟店主说,他儿子秋天就要上大学。毕业之前,就上大学事情跟他稍稍争论过,告诉他想工作,补贴家用,存些钱,也许次年才上大学。但他恨铁不成钢地盯眼,只好闭嘴。
晚饭后,爸爸带去饭店对面酒吧。那地方光线阴暗,墙壁上散发着素来不喜欢啤酒酸味。男人们头戴棒球帽,身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色桌子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爸爸穿着棕色西装,穿着打褶长裤和运动外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们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个老人身边。老人头上有个麦克罗啤酒商标,发出蓝光,将他那张沧桑脸照得病恹恹。爸爸点根香烟,给们要啤酒。“今晚太高兴!”他自顾自地向每个人宣布,“今晚带儿子来喝酒。来,请给朋友来杯。”他手拍在那个老人背上。老头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没有上排牙齿。
爸爸三口就喝完他啤酒,又要杯。强迫自己,还没喝完四分之,他已经干掉三杯。他请那个老头杯苏格兰烈酒,还请那四个打撞球家伙大罐百威。人们同他握手,用力拍他后背。他们向他敬酒,有人给他点烟。爸爸松松领带,给那个老人把二毛五分硬币,指指电唱机。“告诉他,来几首他最拿手。”他对说。老人点点头,向爸爸敬礼。不久就响起乡村音乐,就像这样,爸爸开始宴会。
酒到酣处,爸爸站起来,举起酒杯,将它摔在遍地锯屑地板,高声喊叫。“操他妈俄国佬!”酒吧里爆发出阵笑声,大家高声附和,爸爸又给每个人买啤酒。
们离开时候,大家都舍不得他走。喀布尔,白沙瓦,海沃德。爸爸还是爸爸,想,微笑着。
开着爸爸那辆土黄色旧别克世纪轿车,驶回们家。爸爸在路上睡着,鼾声如气钻。在他身上闻到烟草味道,还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在停车时候,他醒过来,嘶哑嗓音说:“继续开,到街道那边去。”
“干吗,爸爸?”
“只管开过去,”他让停在街道南端。他把手伸进外衣口袋,掏给串钥匙,“那边。”他指着停在们前面辆轿车。那是辆旧款福特,又长又宽,车身很暗,在月光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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