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特笑,笑容自然而然,没有苦涩、讽刺和怨恨:“缺少至关重要个因素:天赋。”
“别信他胡扯,”韦索尔倒光扎杯里剩下所有啤酒,“老麦特有是天赋。教书是个好营生。谁也不欣赏教师这个职业,但他们是……”他在椅子里摇摇身体,想不出该怎结束这句话。他醉得很厉害。“中流砥柱。”他终于憋出个词。韦索尔喝大口啤酒,做个鬼脸,站起来:“不好意思,去放个水。”
他晃晃悠悠地走开,路上撞到好几个人,喊着名字
“没错。”
杰姬拿来个干净杯子,麦特边倒啤酒边说:“世界可真小啊。在林苑镇第年教书时候,她正好在毕业班里。你姨妈还好吗?”
“九七二年去世。”
“真抱歉。”
“走得很安详。”本说着又给自己斟杯。乐队演奏完毕,成员涌向酒吧。人们谈话声音也降低个音阶。
“显然比书评人更喜欢它,”麦特说着坐下来,“日后评价自然会越来越高。韦索尔,你怎样?”
“自在,”韦索尔答道,“从来没这自在过。杰姬!”他大叫道,“给麦特拿个杯子来。”
“稍等,老屁眼!”杰姬吼回来,附近酒桌掀起片笑声。
“多可爱姑娘啊,”韦索尔说,“莫琳·塔尔伯特女儿。”
“没错,”麦特说,“教过杰姬。七级,她母亲是五级。”
好。”
“是啊,她——”
“麦特!”韦索尔大叫声,本吓得险些丢下杯子。上帝啊,这家伙叫起来确实很像只老公鸡正在和尘世说再见。
“麦特·伯克!”韦索尔使劲挥手,个白发男人举起手表示听见,挤开人群走过来。“这位哥们儿你该见见,”韦索尔告诉本,“麦特·伯克这孙子贼他妈聪明。”
走向他们男人大约六十岁,高个子,干净法兰绒衬衫没系最上面粒纽扣,头发和韦索尔样白,推成平头。
“回耶路撒冷林苑镇是为写本关于们书?”麦特问。
本脑海里敲响警钟。
“从某种程度上说,想是。”他说。
“这镇子对传记作家可不是什好地方。《空中之舞》写得不错。估计你在这儿能再写出本好书来。想过自己来写这本书。”
“为什没写呢?”
“麦特在高中教英语,”韦索尔告诉本,“你们俩应该很谈得来。”
“记得个叫莫琳·塔尔伯特姑娘,”本说,“她经常来收姨妈衣服,洗干净后折得整整齐齐,用柳条筐装回来。那个筐只有根把手。”
“你是镇上长大,本?”麦特问。
“小时候待过阵,住在辛西娅姨妈家。”
“辛迪·斯托文斯?”
“韦索尔,你好。”他说。
“好兄弟,你怎样?”韦索尔说,“给你介绍下住在伊娃那儿这位朋友。本·米尔斯,写书,不骗你。人很不错。”他看着本说:“麦特和起长大,只不过他念书,走霉运。”说完,韦索尔哈哈大笑起来。
本站起身,轻轻握握麦特·伯克骨节隆起手:“你好。”
“挺好,谢谢。米尔斯先生,读过你本书。《空中之舞》。”
“叫本就行。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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