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饭吃。”多年来,他在养廉费里只存得二万两银子,以作养老用。可以从中拿部分出来,但不能全拿,总得留些。他将必须开支部分作仔细考虑后,决定拿出七千两。三人分,每人只得到二千多,少。实在无法可想时,他把此意透露给赵烈文。赵烈文听,立即慷慨表示:“大人此举,惊人世而泣鬼神,古今中外无先例。烈文受大人栽培多年,粗知大义,岂不受感动?督署幕僚,虽不能说人人都持烈文之想,但亦十占八九,明日快马回保定,三日后来津复命。”
三天后赵烈文带回万三千两银票,全是直隶总督衙门幕僚们凑,没有惊动个地方*员。曾国藩很是感激。赵烈文劝曾国藩自己不必再拿钱。他如何肯依!这样,连同他七千,共有二万两银子。周道、张守、刘令每人各五千两,剩下五千两,他反复思考后,决定给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每人五百两,红柳村七个人每人百两,田老二等五人每人也发六十两。
这种事,不要说以往,就是几天前曾国藩都不会做。伤人者赔钱;杀人者抵命,这是自古以来最基本法律,何况杀外国人,险些引起场浩大灾难。现在,全国各地舆论终于使他清醒:这毕竟是长期积怨引起冲突,从根本上讲,理亏是洋人而不是津民,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尤其是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他们是出自爱国敬官长义愤,杀他们头确有些冤屈;田老二等人固然是趁火打劫歹徒,但在这样场复杂案件中,杀他们头,也间接刺伤百姓爱国之心,权且以这点银子来作补偿吧!
听说红柳庄打死人命凶手,只因承认是为杀洋人而死,就每人得百两银子,监狱里几个家贫杀人犯在亲属劝说下,也表示愿意在杀洋人认罪书上画押,临死前得百两银子,作为对家庭报答。于是,曾国藩勾出五个杀人犯来,每人也发他百两银子。剩下二千两银子,则用来周济育婴堂里逃出孤儿以及那天误伤中国人和附近受害百姓民房。经过这样番安排,曾国藩心灵深处似觉好过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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