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笙苦笑:“写文章,能救国吗?自认文笔比不上鲁迅先生,他能以笔为刀,不行,倒不如干点实际,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战争总有打完时候吧,到时候总得重新建设吧?”
沈魄不知想到什,过半天,才道:“还没想好。”
郑笙也能理解,发生这大事情,谁能马上下决心?
“听沈伯父意思,也想送你出国,但最后去不去,还得取决于你自己。你昏迷这几天,和外公都给他们讲你事情,陈叔也说,当时要是没有你,他可能就没命,瞧沈伯父已经对你刮目相看,已经不再把你当成小孩子,你可以放心。”
沈魄不怕老爹要送他出国,他自己要是不想去,总会有百种办法逃避,可他现
“那相机呢,拍好多照片,是不是摔,还是你们扔哪儿?”
“看把你急!”郑笙转身从椅子上个包里把相机拿出来。“约翰神父本来要把相机拿回去,把照片冲洗出来再拿来给你,但说,你醒来肯定到处找相机,所以就把相机要过来,那里正好也有台柯达相机,就跟他换。”
郑笙把相机递给他。
“喏,胶卷在里面,其它也在包里!”
沈魄抢过来,低头检查好几遍,他紧紧攥着相机,最后几乎搂入怀里,不是因为他有多宝贵这个相机,而是因为里面照片对他来说很重要。
志不清产生幻觉吗?
沈魄不愿将那理解为身体在极度危险下产生幻觉,更愿意是真,因为那意味着闻言曾经真实存在过,但闻言不在,再加上那个梦,他有种强烈感觉:闻言可能已经回去,回到属于他地方,而且,再也不会出现。
这本来是好事,可他眼泪止不住,心里空落落,仿佛少块。
那个陪伴自己无数个日夜,从灯红酒绿到炮火纷飞,看着他从纨绔少爷沈魄到有条不紊救书沈魄,那个同生共死伙伴兄弟朋友——闻言,他消失。
虽然沈魄常常嫌弃他没见过世面,说他有幸生活在个新时代,可除科技上便利之外,根本不会享受生活,像个百年后土包子,但如果不是闻言,沈魄也不是现在沈魄。
那几乎是他这段时间见证,也是闻言曾经存在过证据。
“你现在有什打算?”郑笙道。“准备出国吗?”
沈魄抬起头,声音沙哑:“你准备出国?”
郑笙也没隐瞒,点点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日本人退次,以后还会再来,山河破碎,刀兵不比别人强,就只能任人鱼肉。等上海事,家里准备送先到香港,再转道美国,想学工程设计。”
沈魄愣:“你说过要当文学家。”
郑笙发愁地看着他,还以为他是为图书馆被毁难过。
“唉,事已至此,你也不要太伤心,外公他也伤心得很,到现在还起不来床,但他很感激们保全那五十箱书,说等你醒,亲自过来看你,还说你要是有兴趣,以后可以跟在他老人家身边学习,他以前到处收书时候认识人多,连蔡元培也是他莫逆之交,你能跟着他,是天大运气,连都没有这种待遇呢!”
说到书,沈魄似被提醒,蓦地抬头。
“相机呢?!”
他左右张望,越发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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