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社会原则”、以致“其空洞心即将成为毁灭们社会深渊”“罪不可赦”者,最后被判处死刑,而且其死罪是在“以法兰西人民名义”这样个高度上被宣判。从社会法律角度来说,《局外人》主人公冤屈程度,并不像完全无辜而遭诬告判刑芳汀与克兰克比尔那样大,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冤案。但是,对默尔索这样个性格,这样个精神状态人物来说,这判决却是最,bao虐不过,最残忍不过,因为它将个善良、诚实、无害人物完全妖魔化,在精神上,在道德上对他进行“无限上纲上线”杀戮,因而是司法领域中出完完全全人性冤案。如果说传统文学中芳汀、冉阿让·克兰克比尔那种无罪而刑、冤屈度骇人听闻司法惨案放在十九世纪法律制度尚不严谨历史背景下还是真实可信话,那这样故事放在“法律制定得很完善”二十世纪社会背景下,则不可能满足现代读者对真实性期待。加缪没有重复对司法冤屈度追求,而致力于司法对人性残杀度揭示,这是他现代性个重要表现,也是《局外人》作为部现代经典名著社会思想性个基石。
就其内容与篇幅而言,《局外人》着力表现正是法律机器运转中对人性、对精神道德残杀。每件司法不公正案件都各有自己特定内涵与特点,而《局外人》中这桩就是人性与精神上迫害性,小说最出色处就在于揭示出这种迫害性运作。本来要对默尔索这桩过失杀人命案进行司法调查,其真相与性质都是不难弄得清二楚,但正如默尔索亲身所感受到,调查开始就不是注意命案本身事实过程,而是专门针对他本人。这样个淡然超脱、与世无争、本分守己小职员平庸普通生活有什可调查呢?于是,他把母亲送进养老院,他为母亲守灵时吸支烟,喝过杯牛奶,他说不上母亲确切岁数,以及母亲葬后第二天他会女友,看场电影等这些个人行为小节,都成为严厉审查项目,个可怕司法怪圈就此形成:由于这些生活细节是发生在个日后犯下命案人身上,自然就被司法当局大大地加以妖魔化,被妖魔化个人生活小节又在法律上成为“毫无人性”与“叛离社会”等判语根据,而这些结论与判语又导致对这个小职员进行“罪不可恕”严厉惩罚,不仅是判处他死刑,而且是以“法兰西人民名义”判处他死刑。这样个司法逻辑与推理怪圈就像大堆软软绳索把可怜默尔索捆得无法动弹、听任宰割,成为完善法律制度与开明司法程序祭品。
默尔索何止是无法动弹而已,他也无法声辩。他在法庭上面对着对他人性、精神、道德践踏与残害,只能听之任之,因为根据“制定得很好”法律程序,他切都得由辩护律师代言,他本人被告诫“最好别说话”,实际上已经丧失辩护权,而他自己本来是最有资格就他内心问题、思想精神状态作出说明。何况,辩护律师只不过是操另种声调司法人员而已,默尔索就不止次深切感受到法庭上,审讯中庭长、检察长、辩护律师以及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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