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很想他。”
“确是。不过这样就有时间大量阅读。”
“挺好。他也读书吗?”
“事实上,他不读,他不怎爱读书。可是那有点意思,对吧?是说,这挺有意思,嗯,和个跟
他没理会她这句玩笑话。“《迟暮花开》确实应该成为本畅销书。”
“知道。在考虑请人在婚礼上读段。”
a.j.犹豫下。“你要结婚,阿米莉娅,恭喜你。那个幸运家伙是谁?”
她用那把捕鲸叉在带着西红柿汁颜色魁魁格鸡尾酒里搅动,想扎到那只擅离职守虾。“他叫布雷特布鲁尔。正准备放弃时,在网上认识他。”
a.j.喝着第二杯葡萄酒里味涩杯底酒。“跟多讲讲吧。”
a.j.点点头。
“你呢?你为什喜欢它?”阿米莉娅问。
“文字水准,等等等等。”
“还以为们不可以那样说呢!”阿米莉娅说。
“你不想听伤心事,对吧?”
他说过那些广告语是“出版业中噬血钻石”。她现在对他多点解,不用说,这个过程就没那让她感觉辛苦。他更相信,她认为,要也许只是当爸爸让他平和。(把诸如此类想法深藏心间是明智做法。)a.j.答应读几本试读本。
“希望,别用四年时间。”阿米莉娅说。
“会尽量在三年内把这几本读完。”他顿下,“们点甜点吧,”他说,“他们肯定有‘鲸鱼圣代’什。”
阿米莉娅叹息声说:“这种文字游戏真很差劲。”
“所以,如果你不介意,想问下为什在那份书目上,你最喜欢《迟暮花开》?你是个年轻——”
“他是军人,在海外部队服役,驻阿富汗。”
“不错哦,你要嫁给位美国英雄。”a.j.说。
“想是这样。”
“讨厌那些家伙,”他说,“他们让彻底地自惭形秽。跟说说他有什差劲地方吧,好让感觉好点。”
“嗯,他不怎在家。”
“当然想听,”她说,“喜欢听伤心事。”
他简要地跟她讲妮可死。“弗里德曼把失去个人那种独特感觉写出来,写出为什那并非只是件事。他写到你怎样失去,失去,再失去。”
“她是什时候去世?”阿米莉娅问。
“到现在有段时间。当时只比你现在大点点。”
“那肯定是很久以前。”她说。
“没那年轻。三十五岁。”
“那还是年轻,”a.j.说,“意思是,你很可能没怎经历过弗里德曼先生所描绘人生。看过这本书,现在看着你,心里纳闷它怎会让你产生共鸣。”
“天哪,费克里先生,那可是个很私人问题。”她呷着她第二杯魁魁格鸡尾酒最后剩点,“爱那本书,当然主要是因为它文笔。”
“那当然,可是那还不够。”
“让们这说吧,当《迟暮花开》放到办公桌上时,已经有过很多很多次失败约会经历。是个浪漫人,但有时候那些失败在眼里算不上浪漫。《迟暮花开》写是不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寻觅到伟大爱情。这说听着俗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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